凯撒的归凯撒;神的归神
马可福音12:13-17
13后来,他们打发几个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到耶稣那里,要用他自己的话陷害他。14他们来了,就对他说:“老师,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无论谁你都一视同仁;因为你不看人的面子,而是诚诚实实传神的道。纳税给凯撒合不合法?15我们该不该纳?”耶稣知道他们的虚伪,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试探我?拿一个银币来给我看。”16他们就拿了来。耶稣问他们:“这像和这名号是谁的?”他们对他说:“是凯撒的。”17耶稣对他们说:“凯撒的归凯撒;神的归神。”他们对他非常惊讶。
我们若想更清楚清白这件事的底细,就须了解古时发行币制的三项大原则。
(一)币制代表权力。每当某人征服一国,或叛变成功时,首先便发行印有自己的像的钱币,代表他掌管整个国家的最高权力,也就是皇位的继承人了。
(二)当他的钱币有效时,则表示他的皇权通行无阻,故此一个国王的权限,往往以他的钱币通行的地域广阔而决定的。
(三)由于钱币印有王的像在上面,故此在某一个程度上来说,这个钱币是属于皇帝的私有财产。所以耶稣的回答很简单:『你们既用凯撒的钱币,故此你们承认他有政治的权柄治理巴勒斯坦;除此之外,这个钱币上面印有王的像和姓名,故此当你们把这个钱币交给皇帝,也就是物归原主。你们当然可以把这钱币还给该撒,但是还须记得上帝所管辖的地域是属于上帝的,而不是属于该撒的。』
从来没有任何人定下一个像耶稣所提出的富有影响力的生活原则。它把地上政府的权力和宗教的权力分析和刻划出来的。故此耶稣这句话,赋予国家应有的权柄和人类良知上的自由。
关于个人与国家的互相关係,圣经定下了三项大原则。
(一)国家是上帝设立的。人类若没有国家法律管辖,就会呈溷乱状态;人类非肯大家遵守共同生活的法律,否则决不能过共同生活。若没有国家,人民便不能享受宝贵的公共设施。个人单独的生活决不可替自己供应食水,自己去建筑下水道,自己建立交通系统或组织社会安全措施。只有国家才能推动各种建树,使人生活舒适安定愉快。
(二)人不应该接受了国家给予他的利益之后,而不对国家负责任。
(三)但这里还有一个限度。阿博(E. A. Abbott)有一个启发性的意见。那个钱币上既有该撒的像,所以应该属于该撒;人身上有上帝的形像──上帝照凓自己的形像做人(创一26,27)──所以人是属于上帝的。所以我们得到一个必然的结论。若果国家能够维持它的适当界限,提供合理的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尽忠和热忱的事奉国家,但是到了最后国家和人都是属于上帝的,所以每逢国家与上帝之间的要出现摩擦时,人就必须首先效忠上帝。但有一点真理至今仍然没有更变的,就是在通常情况下基督教的信仰应该帮助信徒比任何人更容易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
内容摘自<<每日研经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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